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现拟以询价方式采购麻涌市场清洁服务,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采购麻涌市场清洁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清洁人员不少于13人,清洁人员年龄须在60岁以下,必要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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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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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动化洗地车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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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式大型洗地车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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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车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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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车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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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增加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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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服务范围为麻涌市场一楼整层、二楼三楼通道、楼梯、厕所、楼顶等公共区域。
3.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日常清洁,每月定期杀菌消毒、“除四害”等清洁服务,清洁和保洁标准为达到东莞市爱卫办的要求并积极配合甲方相关的管理工作,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麻涌市场保洁标准》、《农贸市场除四害达标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服务期限:2年(2026年7月30日至2028年7月29日)。
5.服务地点:麻涌市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沿江西路240号)。
6.项目预算:人民币1,272,024元(最高限价,含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4.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物清洁服务或物业管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及报价表;
2.声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投标,则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函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四、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间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在询价公告期截止之日16:00前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向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25440元(备注:麻涌市场清洁服务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
银行账号:442705010400212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五、供应商保证内容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向我司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询价。
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按照公告,按时参与交易活动。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供应商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所有,我司因政策规定等原因需重新挂牌除外。
5.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未能成为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6.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的,但拒不按期签订合同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4日9:00~2026年6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701室)。
2.开标时间:2026年6月10日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701室)。
六、采购事项
单位名称: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麻涌市场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沿江西路240号
邮箱名称:1259257294@qq.com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44368
七、注意事项
1.采购合同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供应商需在2026年8月9日前支付一个月的固定服务费(成交价)作为履约保证金,我司收到履约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2.价款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我司于供应商按照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上月全部服务项目工作并经我司根据考核情况验收核算出上月服务费,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每笔款项支付前,供应商向我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请款函,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供发票及请款资料的,我司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成交价为固定服务费,实际服务费根据考核情况验收核算,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1)考核实际在岗人数是否达标,少一人则扣款200元/人/天,以此类推;
(2)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可按当月固定服务费(成交价)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3)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每低于1分,按当月固定服务费(成交价)的1%扣款,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15%);
(4)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视为不达标,扣当月30%当月固定服务费(成交价);
(5)达到三次考核成绩75分以下,我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6)被扣分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整改。
3.近三年因对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或解约的公司列入黑名单。
4.若参加询价的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获取了询价函而不参加报价的,须在开标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我司。
6.我司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